8
这事说来话长,那就长话短说。
其实,按照美国法律规定,总统是有权任免联邦检察官的,但是,“冈萨雷斯以阵线划分来用人,将检察官的政治倾向作为任命或免职的,最终为自己的枉法行为付出了代价”,美国媒体如此评述。
乖乖,不就因为解聘了几个“工作业绩不佳”的检察官吗?这几个人“政见不和”,不听话,不懂事,如果不解聘他们,怎能为“主子”清障?再说了,这也仅仅是公众怀疑而已嘛,并没有非常确凿的证据,况且,即使冈萨雷斯的行为有点不合法,但是合情嘛,好歹也是“忠心护主”,这美国人民也太小题大做了!这美国总统也太不够哥们了,人家忠心耿耿如此卖命,你倒好,还真批准了辞呈,而且也没听说要给冈萨雷斯另外换个好位子,继续做他的官去。
不由倒吸一口凉气。这美国有什么好啊?倘若在中国,这事门都没有。要是仅仅因为民众“不信任”就得辞职,那一年得下台多少干部啊?人民没有公仆了,怎么了得?再说,政见不一致,哪里是小事?政治觉悟不高,叫党和人民怎么放心?连起码的政治觉悟都没有,不反政府也反党嘛,还能让你呆在那个重要的位置上?
唉,看来,冈萨雷斯最大的不幸就是因为他生在美国。要是在咱中国,怎么可能落得如此下场?不当部长,换个位子干干就是。只要是领导的铁哥们,想干什么不成?
幸福....